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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宁县交警队长儿子肇事逃逸一年多仍不被起诉 网民:证明绝没有那么简单?
时间:2020年05月11日 作者:程敏 新闻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

       中国正义反腐网(www.zyff.net)、《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广东讯:近日,网传广东省广宁县交警队长之子梁某勇驾车肇事逃逸,广宁县人民政府发通报指去年发生此事后梁某勇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所以不起诉。然而,受害者5月3日死亡。网民对官方的和解说不买账,并说肇事逃逸触犯刑法,不能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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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截图


       5月10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委宣传部表示,梁某勇为广宁县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的儿子,去年1月11日晚上8时许驾车撞倒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后逃逸。警方次日上午才找到梁某勇,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梁某勇因肇事逃逸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又因程某群为重伤一级,所以梁某勇案被递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检察院称,梁某勇认罪认罚,也已赔偿受害者医疗等费用,且获受害人家属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所以不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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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方梁某勇驾车撞倒程某群后逃逸,未抢救受伤者。(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网民对于此通报表示非常不满并质疑两点。首先是警方为何是次日才找到梁某勇进行检测?


       “逃逸了十几个小时,酒精代谢了!难道交通肇事逃逸罪都不用追究了吗?”


       “逃逸差不多一天,酒精差不多都代谢完了,而且他们交警的案自己查,疑点太多了!”


       其次,网民对于检察院的不起诉表示质疑。


       “说实际,疑点太多,而且逃逸问题,是否可以免起诉?酒驾嫌疑未摆脱。这个如果是积极赔偿,可减轻,但是不应当是免起诉吧?”


       “获得谅解,检察院就放弃公诉了?撞人逃逸很大条的!这不是个好头。”“获取被害人谅解后,刑事责任就不用追责?”


       “撞人重伤,还逃逸,属于刑事案件了吧?刑事案件为公诉案件,能免于起诉吗?”


       上述通报中还指2020年5月3日,受害者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对此,网民更是质疑。“这事现在曝出来,就证明绝没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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