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甘肃省临夏市一名12岁残疾少女燕燕(化名)遭三名男子强奸,家属报警后不立案,多次申请复核未果。燕燕一度自杀未遂,她的叔叔近日实名举报此事,引起广泛关注。逼于舆论压力,最终事件才获处理。
▲涉事女孩的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发“残疾证”。(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5月30日,一封关于“12岁残疾少女被三名男子骗往甘肃临夏强奸”的举报信在网络曝光,引关注。
据《天目新闻》报道,30日,举报人马先生表示,燕燕是其侄女,由于燕燕幼时遭母亲抛弃,父亲常年患病,所以主要由马先生代为抚养照顾。燕燕5岁时右手受伤,有4根手指被截肢。
▲涉事女孩的残疾证。(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举报信说,2021年7月30日,当时12岁的燕燕被在网上认识的三名男子以“到公园游玩”为由开车从住处把她接走,后遭到强奸。
马先生说:“事情发生后,燕燕曾有过自杀行为,目前无法正常上学。”
举报信提到,燕燕的家属报案后,三名男子由临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回讯问。但是,2021年8月6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临市公(刑)不立字〔2021〕79号称,针对马某某报案称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8月6日,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临市公(刑)不立字〔2021〕79号。(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燕燕家属对此并不认可,申请了复议。
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的《刑事复议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此前该局作出的临市公(刑)不立字〔2021〕79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刑事复议决定书》临市公刑复字〔2021〕4号。(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随后,燕燕家属继续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021年11月1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刑事复核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此前临夏市公安局作出的临市公刑复字〔2021〕4号刑事复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临夏市公安局临市公刑复字〔2021〕4号刑事复议决定书。
▲2021年11月1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刑事复核决定书》临州公刑复核字〔2021〕09号。(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上述报道说,马先生表示,家属与相关单位反复沟通,并配合带着燕燕前往医院做了精神鉴定。2022年初,他们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该案以“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予以立案,但案件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为由,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举报信(图片来源:网络)
举报信在网络上曝光后,引发舆论怒火。网民表示,“女孩真的可怜。”“她的一生都挥之不去的恶梦。”“轮奸幼女不应该严惩吗?”“报案了为什么不立案调查。”“临夏警方到底保护的是谁?”“这皮球踢的,可以进世界杯了。”“现在这年代,报警不如上网曝光。”“真是无法无天了,愤怒。”“压热搜了,欲盖弥彰。”
▲2022年5月31日,临夏州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图片来源: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
逼于舆论压力,6月3日,临夏州联合调查组在“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情况通报称,针对网民反映“临夏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强奸,报案后未立案”相关情况。5月31日,临夏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月3日,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临夏州、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
▲2022年6月3日,临夏州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图片来源: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
网民表示,“这个事情都快一年了,现在才受理?”“希望查清事实,还一个公道。”“早日将坏人绳之以法。”“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必须严惩,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