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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官桥的“政绩工程”背后
时间:2008年11月24日 作者:人民维权 钟言 李浩 新闻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

    出卖农田换“政绩”

    一叠厚厚的“举报”材料前边是一封写给我的信——

    “尊敬的钟老,在网上认识了您,也认识了您的人品。特别是您那些为民维权的作品,更让我们读懂了您为民鼓与呼的一生并对您油然起敬。知道您年事已高又很忙,如果我们这些有冤有怨的农民还有个地方说话,如果还有人能帮我们这些被侵权的农民说句话,我们是不会来打搅您的,也不会把那个以出卖农田换政绩,吃着农民种的粮食还欺压农民的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镇党委书记李树山举报到您这里的……”

    看到这里,我百感交集:老百姓有冤有怨不去找政府找纪委,而向我这个无权无势的老头子“举报”!这是百姓的不幸还是社会的悲哀?

    看完“举报”和附在信中的那些详实的证据,对那个“以出卖农田换政绩,吃着农民种的粮食还欺压农民的官桥镇党委书记李树山”,我震惊之余感到愤怒。

    说谎,霸道,野蛮暴力,骄横……,对于这些字眼,也许你很难与一个共产党员,而且是一镇之书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联系起来。然而,就是这样的人做下了这样的事情——书记竟然指挥人武力“征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为“赚”走村民的拆迁费而不择手段……

    知道这些时,难易的本性再次鼓动着我——对此,我必须说点什么。于是,9月下旬,我约上某法制刊物的记者李浩准备去官桥镇了解村民们举报的那些事……

    临去官桥,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些关于官桥的事。《南安市官桥镇党委书记李树山同志事迹材料》等文章介绍说:几年前,李树山上任之初,为改变经济停滞不前的状况,他盘活闲散土地资源,仅用一年多时间,投资2.5亿元的粮食城首期工程已初具规模,“粮食航母”鸣笛起航了。2004年、2005年,陶瓷生产基地家具生产基地等建设项目相继上马……

    在这些工程中,李树山盘活的“闲散土地资源”共有多少?当地政府在网上公布:被南安市与泉州市两级地方政府列为“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泉南工业园总用地约5505亩。

    事实上,建在内厝村、前梧村、山前村、东山等村的“四大工业园”已占用和计划占用的面积远远大于这个数字——在官桥镇采访时,一位知情者告诉了我们这样一组数据:南安市建陶生产基地用地3500亩,泉南工业园家居家私生产基地计划占地5505亩,“吉福粮食城”占地300亩。被列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国农业定点市场”的中国粮食城占地数是1300亩,以鞋帽、针织为主体的“梧茂工业区”占地1000亩……

    你千万不要以为官桥镇政府“开发”的仅仅只是这小小的11600多亩土地。如今,前悟山前村、周厝上山村、后山等村到处都在搞建设,到处都是瓷砖厂、服装厂、宾馆、商品房。我们在一镇干部处得知:2000年以来,经镇政府与村委会商定,把这些村的耕地和农田以每亩2.6万元至3万元的价格从承包土地的农民手中买来,然后,转卖给开发商,从中狠赚了一把。他举例说:“镇干部在顶下寮村强行买了一块80多亩的土地,他们向村民收购价是亩3.7万元,然后以每亩9.8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

    这位镇干部强调:“镇里已占用和正准备占用的土地绝对超过两万多亩,这些土地绝大多数都是基本农田和耕地。”

    我们很自然地想到一个问题:官桥占用如此多的基本农田和耕地都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了吗?

    9月27日下午5时许,我们在泉州拨通镇党委书记李树山的电话要求采访这一问题。李树山说:全镇究竟占用多少和审批了多少土地他不知道,是另一个镇领导在管,采访等过了国庆再去。他非常自信地告诉记者,“以前有不少新闻单位来了解过此事,也欢迎你们来,我们完全可以交成朋友……”

    李树山的拒绝采访并没有能回避掉事实的真相,镇里一位不愿暴露姓名的政府干部说:“工业园和所有的瓷砖厂、服装厂、板材厂、宾馆、商品房大都是建筑在违法占用的地基上的。李树山人生的价值则完全体现在肆无忌惮地与国土法抗衡上。”

    我们从这位干部的介绍中得知:2001年以来,在镇、市领导的支持下,官桥镇周边的几个村陆续“征用”了承包给村民的土地数万亩,统一规划为工业项目区,大搞工业园区建设。

    镇里和村里有权“征用”村民的这些土地吗?

    答案是否定的。《国土法》规定: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土地征用的法律关系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农民、集体。且土地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省级以下的政府部门根本无权批准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哪怕是使用一寸土地也必须经国务院批。然而,我们查遍了福建有关政府部门和国土资源部的审批用地公告,也没有看到关于官桥的批地文件。

    不过,几万亩农田和耕地的出售的确换来了官桥经济的“腾飞”——全镇的工农业总产值由李树山任职前的不足一个亿发展到了如今的5个多亿。歌颂李树山的文章强调:这一切,无不凝结着李树山的心血和汗水;这一切,也让李树山感悟到人生的价值。

    能体现李树山“人生价值”的标志有两个:

    一、李树山多次获得泉州市、南安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并在南安市委组织部考察的后备干部中名列前列。

    二、内厝等村的土地几乎被卖光,却被“李树山的心血和汗水”浇灌成了“中国十佳小康村”、省、市“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先进单位。

    对这样的繁荣,我们是赞美官桥的“腾飞”,学习它的“大胆”,还是批评它对法律的漠视和胆大妄为?

    我们不由想起一则故事:一次航行中,机长对旅客们说,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要告诉大家。好消息是我们的飞机的航速超过了平常,坏消息是我们的飞机偏离了航向……

    偏离航向的高速对这架飞机意味着一种灾难。而违背国土法,以出卖农田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换来的“经济腾飞”对我们的国家和人民群众又意味着什么?我们要说,那同样是一场灾难。我们需要快速发展经济,但我们不需要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快速”经济。官桥这种发展经济的幌子以其大伪似真的虚假掩盖了破坏人类生存基础的“大奸似忠”——我们完全可以这样假设——如果都像官桥那样把农民的土地“征用”去盖工厂盖商品房,那么,13亿中国人就只有喝西北风了。

    “征地”杀手锏——武力+威胁

    官桥镇的大多数村民并不愿意出卖农田换所谓的“腾飞”。该镇周厝上山村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我们:“把土地都卖了,我们的子孙怎么活?但不卖不行呀,镇党委书记李树山等人动不动就用警察、保安和铲车来征地。我们村是一个人多地少的村子,700多人只有600多亩土地。从2003年开始,镇里与村干部就把其中500多亩农田以每亩1万多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建机砖厂、板材等厂。”

    厂建起后,村民的经济并未“腾飞”,相反,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他们不仅没有生活的保证,还深受那些工厂之害,化工厂排出的污水和空气污染使农民不敢吃井里的水,地里的稻谷等农作物烂根烂苗最后变成一片枯黄……

    对村民恶劣的生活生存环境,镇里没有人管,他们想的是如何把那仅有的那100多亩农田“征”走。村民李某说:“2007年2月11日,镇里来了50多个公安、联防队员,警车叫得令人心惊胆战,几辆铲车在地里横冲直闯。李树山书记和上山村的干部凶巴巴地要我们签字,我们不签,李树山就指挥打人抓人,并让铲车铲毁田里的庄稼……”

    一个月后,大型铲车再次闯入农田毁坏庄稼,镇里去的人打伤农妇叶某等多人,使其住院多日。对那些至今仍不肯签字卖地的几十号村民,镇里经常派保安前作“思想工作”,吓得他们四处躲藏。记者前去采访时,好几人还“逃亡”在外,不敢回村。

    每次“征地”前先发一个威胁性的公告几乎成了官桥镇的惯例。在周厝祥和新区,几位老农给我们看了一份以官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下发的《祥和新区土地征用补偿方案》。《方案》中说,要用一亩5万元的价格征用该区域内的845亩农田。《方案》要村民要尽快签字卖地,否则,“2008年9月1日,镇里将保护性施工,施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相应追究责任。”

    我们前去官桥采访的前两天(9月22日),镇里正式对周厝村的845亩基本农田进行武力“征收”了,李树山派保安到周厝村强迫村民签字,他说,谁不签字或者在动工时谁敢阻拦就抓谁。

    村民们告诉镇政府的干部,这些土地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如果政府要强行占用,他们就要控告。镇党委副书记李建水说,这些基本农田是1994年确定的,现在已经过期了。你们村民不是要告到北京去吗,你们就叫北京的人下来帮你保地吧。

    国庆刚过,周厝村的村民不断打来电话,说李树山、李建水他们已多次到村里强逼村民签字和丈量他们承包的土地,并宣布:谁不签字不但要抓谁,还要拆他的房子。一些办有企业的不签字,镇里就叫工商、税务去查账。一个姓杨的企业不带头签字,镇干部说,“再顽抗,把别墅给你拆了!”好几个村民都在电话中说:我们成天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这日子实在难熬,帮我们把官桥政府胡作非为的行为披露一下吧!

    高压之下,很多村民们已不敢反对李树山的武力“征地”。采访时,周厝村一村民悄悄把一份2002年10月21日官桥镇政府与周厝村委会签定的《用地协议书》提供给了我们。该协议书声称为繁荣镇区,完善镇区配套设施,要以每亩1万元的价格征用周厝村33.6亩土地开发建设金庄大道。村民们告诉我们,不仅征用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而且征用的土地面积和用途都与协议书不符:一是实际“征地”面积是58亩,二是“征用”的土地不是建金庄大道,而是镇政府转手高价卖给“富甲一方”开发商建了商品房。

    福平洋有一大片挂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的农田,但我们看到,农田里盖着一栋栋厂房,还有很多车辆在田里运土。农田被挖出了很大的坑。我们问在田边放牛的村民:“田被挖成这样,没人反对吗?”那村民悄声反问:“反对?想找倒霉?”我们问那些土都拉到哪里去干什么,村民再也不肯答话。

    为了赚钱,该镇甚至还对同一片土地进行重复开发。我们听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事情。2006年,官桥镇政府先把一块土地卖给一个体户,后来,又把这片地卖给联鑫汽配公司。两家去找镇里解决,镇里却不管了,任其相斗。个体老板气得用雷管去炸公司老板,结果被判刑10余年。

    “三心书记”坑农

    在一篇文章中,李树山信誓旦旦:“我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要有一颗‘忠心’;对本职工作和群众利益要有一颗‘全心’;对金钱名利和各种诱惑要有一颗‘平常心’。”

    在官桥镇采访时,我们却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三四十家陶瓷厂排放出的焦油、酚水等污染物当街横流,废气和恶臭令人头痛、头晕。近200条水煤气管道产生的一氧化炭、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更把随时可能发生的爆炸和中毒的危险悬在官桥人头上。置身于这样的环境,我们不禁想到:李书记就这样造福一方?

    官桥镇东星村三社的村民更是认为“三心书记”违法占国土挣政绩有野心,坑农狠心……

    “坑农狠心”之说大概源于国家修建铁路时官桥镇个别领导的作为。

    2006年,福(建)、厦(门)铁路修建时,泉州市政府、南安市政府、官桥镇政府都制定了《福厦铁路南安路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三级政府的《方案》对沿线拆迁的各类房屋都制定了补偿标准。

    村民们反映,拆迁赔偿时,镇里用威胁的手段“吃掉”村民不少赔偿款。按官桥镇拆迁补偿标准,石混结构有装修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400元,可镇政府给群众的补偿却是每平方米300元。村民们问为什么会每平方米少100元,李树山说是文字出错。

    后来,镇里又有了新的“理由”——李树山和黄副镇长到东星村宣布:泉山高速公路的拆迁赔偿每平方米只有300元,所以,东星村的铁路拆迁费也只能以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赔偿。会上,李树山书记说 “9月20日前谁不签合同就抓谁,并且还要每平方米扣150元!”李书记又要抓人又要扣钱的措施虽然很强硬,但46户应拆迁户中,仍有24户拒绝与镇里签定合同。还有人不断上访。

    李树山对村民说:“你们要告就让你们告个够,北京记者不是下来了吗?有用吗?看你们能告到哪里去,我现在就不给你们安置,看你能怎么样!”

    从村民王某等人处,我们看到了一份官桥镇政府制定的《福厦铁路官桥东星路段房屋拆迁方案》,《方案》规定:“安置地由镇、村确定并负责平整。办理手续,有关税、费由镇村负责”。但村民们反映:在收费时,镇里又从被拆迁户处收取了125400元的安置地使用税或安置地的征用费。镇政府征收村民的宅基地的面积超过安置地部分的补偿款是每平方米85.02元,但他们在安排新地基时,超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却要收取417元。同时,镇里还要收回已发的宅基地补偿款。

    经镇里七收八扣,村民们得到的拆迁赔偿已无法再进行建房。有的甚至用房屋和债务换来仅仅只是一个地基。

    建新房的宅基地也是村民们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据村民讲:早在2006年9月,李树山就在一次会上告诉村民们:“只要大家腾出房屋,我保证新宅基地15天内通路、通水、通电、通排水排污、挡土墙及整平。” 可两年后,新宅基地的“五通一平”也未搞好。五通一平还未搞好,李树山便强迫村民们去抽签选地基,有20余户村民拒不签字和参与抽签,镇里便视其为“自动放弃”。结果村民们意见更大。

    拆迁和新宅基地等问题引起了村民强烈不满,万般无奈的村民们到铁路工地上堵路,镇干部指挥近百名公安、保安将一群妇女老太太打得鼻青脸肿……

    面对此等镇党委书记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我们不由想起一位七十余岁的村民在采访中说过的的一句话:“国民党时期的保长都不像李书记。我真为他感到羞愧!”

    是的,像李树山这样的书记,也够得上“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吗?把一方国土交给他,不迟早被他卖光吗?他这样的书记,老百姓还能寄希望于他吗?

    新闻链接:

    日前,记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渎侦部门了解到,利益驱动、徇私枉法、渎职弄权等原因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居高不下。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074件242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957件1145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997万元(其中,破坏土地资源犯罪共立案查办52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渎侦部门介绍, 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呈七大特点:

    ——涉及罪名相对比较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比重较大,分别为730件830人,1119件1312人;在重特大案件中,两类犯罪分别为311件365人,542件646人。

    ——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比重较大,共查处2274人。

    ——危害林业、土地、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的渎职犯罪突出。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涉及森林资源监管领域的662人,土地资源监管领域521人,矿产资源监管领域231人。

    ——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基层监管部门。从查处的案件看,科以下干部2378人,很多都是基层乡镇站所的工作人员。

    ——造成损失后果特别严重。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共造成1467人死亡,154人重伤,并造成经济损失16.16306亿元。

    ——窝案串案高发。有的一起案件可能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行业,有的一个部门涉及多名干部渎职等职务犯罪。如在近期发生的多起矿难事故中,大都涉及国土部门非法审批、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严,公安部门对爆炸物管理失控等。在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中,涉及渎职犯罪的就有地方党政领导、国土资源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等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目前,在襄汾溃坝事故中,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31人;在河北蔚县瞒报事故案中,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27名涉嫌渎职失职的党政官员。

    ——渎职失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相互交织。检察机关通过深挖犯罪发现,渎职失职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益动因,官员弄权,大都意在捞钱,有些人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侦厅的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犯罪特点,检察机关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惩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遏制渎职犯罪高发频发态势。

    一是把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体内容,认真将专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下去,严厉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坚持从严惩治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办案一体化机制,上级检察机关监督督促下级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对有困难或者难以查办的案件,上级检察机关通过提办、交办、督办、异地办等方法,排除干扰和阻力,查清犯罪。

    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寻求支持,同时加强预防工作,把查办案件与预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查办一个案件,预防一片犯罪,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反渎职侵权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定渎职犯罪大案标准,使检察机关惩治渎职犯罪更有针对性,能够集中力量惩治情节恶劣、危害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促进解决当前存在的对渎职犯罪处理偏轻,免刑、缓刑率高的不利局面,更好地发挥大案标准对渎职犯罪的震慑和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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